厦门市出台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支持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厦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统筹管理,规范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壮大,近日,厦门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主要亮点如下:
一、明晰竞赛组织架构
《管理办法》设置了以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公室、竞赛组织委员会、竞赛执行委员会为主的组织架构,实行牵头主办单位负责制,明确了各组织的主要职责,强化了我市职业技能竞赛的全过程管理,改变了以往行事不便、分工不清的情况。
二、“无缝衔接”上级赛事
一是《管理办法》按照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的建设要求,主动对接上级竞赛活动,加强市级技能竞赛的选拔作用,一方面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每2年举办一次的实际情况,确定市级一类竞赛按“大小年”形式举办,同一职业(工种)原则上两年内不重复举办,避免选手每年重复参赛,最大化提升办赛效益。
二是适应上级赛事比赛规则。市级竞赛同时作为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举办时,裁判员可按照世赛“裁教一体”的方式产生,即由各参赛队伍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指导老师或教练,经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公室确认后,直接组成该职业(工种)竞赛项目的裁判队伍,让选手和裁判更早适应世赛规则。
三、进一步完善奖励机制
《管理办法》出台后,厦门市将参考省级竞赛及各地市竞赛奖励标准,并结合实际,对厦门市参加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选手分级分类设置竞赛奖励。竞赛奖励分为五个层级,不同层级的同一竞赛项目,可按各层级竞赛分别给予奖励。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