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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财政: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残疾人就业帮扶措施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厦应对疫情指挥部综〔2020〕32号)精神,近日,厦门市财政局会同市残联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残疾人就业帮扶有关措施的通知,给予厦门市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盲人按摩机构、残疾人创办企业和残疾人员适当补贴,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厦门市残疾人就业帮扶,助力残疾人就业复工复产。

  一、租金补贴。对全市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盲人按摩机构和残疾人创办企业(含民非)有实际租赁的,给予一次性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二、运营补贴。对厦门市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盲人按摩机构和残疾人创办企业,给予一次性运营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

  三、稳岗补贴。积极引导残疾人创办的企业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3号)申请稳岗政策支持。考虑到残疾人群体的特殊性,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不在稳岗政策补助范围内残疾人创办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和盲人按摩机构,继续聘用本市残疾员工的(以就业登记和缴交社保为准),按厦门市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生活补贴。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停训的各区福乐家园、街(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从2月起照常给予正式学员每工作日30元的劳动津贴和出勤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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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