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全城140多万人,今年厦门财政投入近10亿元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广大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的一张医疗呵护网。近年来,厦门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增强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
2019年度,厦门财政预计将投入9.67亿元补助资金,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此项补助将惠及厦门全市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和大学生共计142.2万人。相比2018年度,2019年度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50元调整为680元,个人缴纳保险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80元调整为320元。有了这两项调整,今年7月1日起,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将从原来每人每年930元调整为1000元。
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了,为不增加弱势群体缴费负担,按照厦门市医疗救助办法规定,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给予补助,个人无需缴纳保费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18年度的数据显示,厦门市全年共补助3.14万名弱势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民生兜底”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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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