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加强市级往来款清理,盘活沉淀资金
今年厦门市财政局在上年累计清理市级往来款31亿元基础上,继续做好市级往来款清理工作,严格控制财政对外借款,加强暂存款和转专户资金清理:
一是进一步严格财政对外借款审批手续,明确借款责任。财政对外借款按借款对象、借款金额分级上报审批。
二是强化垫付财政资金的事前管理。每一笔借出或垫付财政资金的拨付前,在财政一体化拨款系统增加国库处复核环节,对审批手续、借款协议的签订进行复核,杜绝违规借出或垫付财政资金。
三是明确“对外借款”和“预拨经费”的适用范围,进一步规范往来款会计核算。
四是对转入财政专户的建设资金进行清理,对近两年无实际工程进展、预计今后不发生资金拨付的,调入偿债专户充实偿债基金,盘活沉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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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