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财政改革管理先行先试 全力打造“厦门特色”
近年来,厦门财政部门在财政改革和管理方面先行先试,创出了许多“厦门特色”。
一、率先实现国库支付电子化。2010年实施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市本级财政资金拨付实现电子签章及落地打印,在有效保障资金支付安全的同时,大幅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开发了专户资金查询计息系统,实现对专户资金变动情况的实时掌握和自动计息,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可控。
二、创新非税收入收缴管理。2008年搭建交警罚没收缴管理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交警罚款应缴、实缴信息实时传输、动态监管、电子钩对和票据网络化管理,该系统于2011年获得国家专利。在此基础上,厦门开发上线非税收入收缴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的实时掌握,实现自助终端、POS机刷卡、电视、手机、网上银行等多渠道便民缴费,受到社会普遍好评。
三、率先实施大宗货物采购。厦门政府采购改革实行“监管和执行相分离”的运作体制,有效克服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弊端,是全国少数几个没有成立集中采购机构的地区之一。厦门在国内最早提出大宗货物政府采购理念并付诸实施,实现了采购、仓储、配送一体化的服务管理模式,南平等周边城市近期也加入了厦门大宗货物采购平台。
四、推行公共资源市场配置。2005年,推行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改革,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机关事业单位房产拍卖招租、公共场所经营权出让、户外广告设置权等领域实行公开市场化运作,增值率达27.9%,并有效防范和杜绝腐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11年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
五、建成立体化财政监管体系。把财政监督融入到预算收支的各个环节,每年通过“市区联动”的方式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基层财政财务检查。将用于镇街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资金和镇街经营性收入纳入监管范围。在全国率先建立市对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立体化财政综合考评体系,对预算单位预算管理综合考评纳入市政府组成部门绩效考评体系。
六、科学管控政府性债务。地方性债务直接由财政管理,在资金安排上纳入预算管理,建立了偿债准备金、财政风险准备金、财政预算年度预备费三重偿债“防火墙”,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本息纳入预算管理,对政府负有一定责任的教育、卫生债务,采取奖励、贴息等方式帮助化解。2013年以市政府令形式颁布实施《厦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将债务管理的各个环节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进行规范,每半年对市区地方性债务风险进行评估和风险预警分析。
七、完善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从2005年起全面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当时全国少数实行绩效评价的地区之一。对200万元以上的支出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价,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实施事中、事后绩效评价。对500万以上的重大项目和涉及面较广的绩效项目实行预算评审委员会审查制度。
八、严格规范结余资金管理。2010年制订出台了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督促各预算单位执行人员经费、一次性专项和发展经费结余100%上缴财政,经常性专项结余50%上缴财政的管理机制。在预算编制中统筹使用各部门历年净结余资金的50%,有效控制部门结余资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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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