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企业“走出去”可申请财政扶持资金
近年来,厦门市赴境外投资的企业项目及投资额快速增长,对外投资合作的质量、层次和水平显著提升,合作方式和领域日益拓宽。为鼓励本市企业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增强国际化经营能力,厦门市财政会同市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并于近日制定出台了《厦门市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本市企业开展的对外投资合作业务,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支持开展境外投资。重点支持国际能源开发和加工合作,技术研发投资合作,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优势制造业投资合作,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投资合作,国际化营销网络和知名品牌创建合作等;二是支持对外承包工程。重点支持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及有利于改善当地民生等领域开展的附加值高、影响力大,具有品牌和技术标准优势的工程项目;三是支持对外劳务合作。重点支持对劳务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外派劳务素质,推动技能型、高端型劳务输出。对企业从事对外投资合作业务采取三种支持方式,即资本金投入、直接补助和贷款贴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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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