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财政积极应对灾情 措并举解“燃眉之急”
近期,宁夏中部干旱带、南部山区发生旱情和虫害,严重影响农作物生长,受灾面积广、群众损失大。自治区财政密切关注农业灾害发生情况,多措并举支持受灾地区尽快做好灾后恢复工作。2021年,我区农业和水利救灾资金共安排3640万元,截至目前,救灾资金已全部下达。
一是紧急下达抗旱救灾资金。积极应对近期严重旱情和虫害,紧急下达自治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2000万元,重点用于抗旱减灾、病虫害防控等方面,支持受灾地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加快恢复农业生产能力,力争将受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是积极争取中央救灾资金。针对我区发生的农业灾情,会同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多次向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报送专项报告,反映我区受灾情况,积极争取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支持。
三是统筹优化使用存量资金。要求受灾县(区)进一步梳理历年农业生产救灾结余结转资金,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积极支持本地区抗旱救灾和虫害防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发挥农业保险兜底作用。加快结算兑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督促受灾县(区)对纳入农业保险保障范围的受灾产业和农户,及时做好保险理赔等工作,争取把群众的受灾损失减到最小。引导支持市县创新开展农业完全成本、价格、收入、指数等保险试点,增强农业生产抵御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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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