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引入市场机制 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为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防范腐败行为发生,自治区财政引入市场机制,先后下发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实施细则和国有资产出租实施办法,通过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交易,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包括房屋、通用设备、办公家具等资产全部纳入到进场范围。截至2020年10月,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611项资产通过进场公开挂牌完成处置、出租程序。其中,处置资产436项,成交额2783.22万元,增值675.92万元,平均增值率32%;出租资产175项,年租金成交额1037.79万元,增值193.48万元,平均增值率23%。同时,自治区财政通过充分利用我区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的“阳光平台”,严格按照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和交易程序组织交易活动,强化关键环节的管控,增强了全面从严治党在资产管理领域的指导性作用,实现资产处置、出租的公开化、透明化,有效防范了暗箱操作、私下交易等腐败行为,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公信力,提高了财政配置资源的效率,增加了财政非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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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