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2015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综合绩效评价实现全覆盖
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对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部门及所属单位整体支出情况开展了绩效综合评价,共有112个单位参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预算绩效目标编报、预算执行、预算管理三个方面。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90分以上评定为“优等”,共有36个单位,占参评单位的32%;75分到90分的评定为“良好”,共有64个单位,占参评单位的57%;60分到75分的评定为“合格”,共有12个单位,占参评单位的11%;6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合格”。
一、取得的成效
领导重视方面。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和伊协成立了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财务处处长任副组长、二级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自治区农发办先通过各业务科室对分管项目进行自评,再经办公室会议集体评定并进行综合评价评分。绩效管理方面。自治区水利厅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逐步作为项目资金分配、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和内容。自治区商务厅将实际支出进度与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值进行比对,并对偏离目标值的进行相应的调整。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对支持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努力提高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运行监测水平。自治区经信委组织专家对重大工业化项目实行绩效评价,使项目支出管理更科学严密。自治区工商局通过委托中介机构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各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通报。交警总队针对绩效评价中各扣分项目,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落实。基础工作方面。自治区扶贫办及时完成基础信息、项目库的报送和更新工作,合理测算本年度预算经费需求。区工商局严格年度预算报批程序。制度建设方面。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等制定了相应制度办法,做到基本运行支出及项目管理有据可依。宁夏农业学校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办法、规定汇编》,并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信息公开方面。自治区水利厅预决算公开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重点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区党校及时在学校门户网站按照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数据信息,主动接受教职工监督。支出进度方面。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强化日常工作督导,切实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自治区体育局和科协对预算执行慢的单位领导采取督促、约谈等办法,提高各单位的预算执行进度及质量。结转结余控制方面。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年初及时梳理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有效减少了再次结余结转的可能;同时确保本年度项目经费及时到位,避免了资金结余结转到下一年度。财务管理方面。自治区农牧厅严格执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所有资金支出实行“分级限额审批,限额以上集体研究决定”制度。自治区党校出台了规范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管理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管物、管事。自治区经信委每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自治区工商局对各预算单位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资产管理方面。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指定专人管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资产实物,做到账实相符。自治区党校内设资产与规划管理处,负责管理全校资产保管、配置、使用、处置等。自治区商务厅聘请专业财务咨询机构每年对资产进行专项审计。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因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需要部门高度重视、处室间相互配合,相关工作人员也要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这样才能完成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可是,现在各部门往往是计财处单打独斗,绩效管理意识也不强,造成了部门在开展预算绩效工作时阻力大、困难多的局面,部分工作流于形式。从此次开展绩效综合评价的情况来看,各部门都能够按照要求逐项完成绩效工作,但仅仅是停留在表面工作,比如填表、统计等,而真正从财政管理出发,推进规范科学管理工作还不够,这也与相关工作人员工作量大、水平和意识不高有关。二是绩效指导力度不够。财政部门作为绩效管理的牵头部门,对各部门的绩效管理指导力度不够。虽然开展了有关培训,但是培训理论性过强,缺乏操作性,由于各业务处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理解也存在差异,各部门开展绩效管理的做法不同,认识也不同。虽然开展了有关培训,但是培训理论多于实践,具体操作性还不够强,造成各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水平参差不齐。三是各部门综合绩效情况核实困难。区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是一个相当复杂且技术性强的工作,所需关键性资料较多,涉及众多行业和部门。因时间有限,评价审核时无法进行实地调研和资料查验,而且部门全覆盖式评价实地抽查难度更大,难以看到所有部门的关键性资料,无法进行正常审核。并且,审核过程中还要与利益相关方及各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吸取各方合理意见和建议,这一工作的完成要涉及财政厅8个业务处室和参评的112个区本级部门,工作量大,困难较多。造成有些支撑得分的关键性资料获取困难,无法准确核实各部门综合绩效情况,所以本次评价工作依据各部门预算处审核打分进行最后评分。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2017年抽取部分重点部门深入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综合绩效评价。先在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安排试点评价,依据上报的数据和现场抽查情况进行评价和审核,以修正评价方案和绩效指标,并进一步掌握区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特殊性,总结经验后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财政厅对评价活动各个阶段工作进行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评价小组及时修改完善。
二是进一步加强交流和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入库专家、中介机构管理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力度,提高绩效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在实施绩效评估和督导过程中,聘请专家针对具体项目进行指导,传授绩效评价方法,使之加以推广应用。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包括高层次的部门领导绩效培训班,具体操作人员绩效培训班等,增强部门领导的预算绩效管理认识。增加我区预算绩效管理人员与先进省区的工作交流机会。
三是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报刊杂志、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社会氛围。充分借助中介机构等规范绩效评价队伍建设,各部门不仅是计财处要增强绩效管理意识,要通过宣传和培训让部门整体都重视绩效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各级政府负责、财政部门牵头、预算单位具体实施,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体系。
四是考核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指导以后年度的预算安排和管理,以此引起各方重视并推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级别为“优等”的部门,次年预算安排从优,预算核准、批复等程序开放快速通道;评价级别为“良好”的部门,督促其对不足环节加以改进,次年预算安排适度从优,预算核准、批复等程序按正常标准对待;评价级别为“合格”的部门,应列为预算绩效管理关注对象,督促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次年预算安排适度从紧;评价级别为“不合格”的部门,应列为预算绩效管理严密关注对象,财政部门(部门预算处室)会同主管部门制定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的系统整改措施,在整改措施落实前,按上年预算执行数的80%安排次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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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