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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财政局:“全覆盖、全链条、全跟踪”
加快财政绩效监控管理改革步调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各环节预算绩效管理,中山市财政局结合中山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工作重点,紧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多点发力,扩大绩效监控范围、明确绩效监控责任、加强绩效监控结果应用,进一步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加快中山财政管理改革步调,助力中山市绩效管理全覆盖工作提质增效。

  一、扩大绩效运行监控范围,绩效监控管理“全覆盖”

  将绩效运行监控范围在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所有项目支出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直达资金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也同步逐步开始绩效运行监控。做到绩效监控管理“全覆盖”,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明确绩效监控主体责任,绩效监控管理“全链条”

  厘清市级财政部门和资金使用主管部门之间的责任,夯实绩效运监控“全链条”管理。明确资金使用主管部门是实施绩效运行监控的责任主体,组织本部门开展绩效监控工作,对预算资金开展日常监控并进行分析,及时纠偏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市级财政部门应在组织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的基础上,针对重点项目开展重点监控核查,并做好监督工作。

  三、强化绩效监控结果应用,绩效监控管理“全跟踪”

  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结果硬约束,深入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及时采取调减预算、停止拨付等处置措施予以纠正;将绩效监控结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综合评价体系中;将监控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并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单位安排预算和改进绩效管理的参考,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中央、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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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