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用好“放管服”三板斧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近年来,中山市财政局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从政府采购当事人主体责任、监管制度机制、救济渠道、宣传服务等方面,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放得下去、管得起来、服务到位”,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成效明显。
一、应放尽放,压实镇街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和采购人主体责任。一是压实镇街监管责任。致力构建规范高效、市镇联动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厘清市、镇两级财政部门依法依职权履行的政府采购监管职责和主要职能等事项,为镇街处理监督检查、投诉处理、行政处罚等监督流程提供指引,进一步压实镇街财政部门监管责任。同时,畅通市镇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工作事项报备和抄报机制,发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功能,积极推进镇街政府采购监管全覆盖制度化、具体化。二是切实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全面梳理近年来政府采购中多发、易发性案件形成工作规范指引,并组织专题讲解,进一步突出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大大增强采购人依法办事的意识,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应管严管,着力提升代理机构职业水平,依法依规实施监督检查。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代理机构日常管理,利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有平台数据,结合政府采购项目监管需求,实现市镇两级财政部门对项目采购全流程信息化实时监管。为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执业水平,制定监督考核细则,对代理机构采取加分与扣分相结合的监督考核,以日常监督为主,结合年度监督考核、投诉、举报事项处理一并开展。2019年以来,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8个代理机构给予相应扣分;对5个采购人和5家代理机构作出警告行政处罚;结合投诉、举报事项处理,对7个涉嫌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供应商,作出罚款和列入失信名单并禁止1至2年内参加政府采购的行政处罚,有效维持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三、应服优服,做好政府采购培训和平台服务。一是抓好政府采购“培训月”。围绕服务政府采购各方主体的工作重心,结合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与数字财政两大财政系统新上线、试运行、急需指引的实际需要,确定2021年4月为“政府采购培训月”,通过送训上门、个性化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共开展6次培训,覆盖全市各采购当事人1200余人次,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的政策传达效果。二是积极推广政采智慧云平台。按照“全省一张网”总体要求,中山从2021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全面铺开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一网通办”和全过程留痕,有效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最大限度避免人为因素干扰,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率、透明度和监管水平,助推政府采购真正实现“阳光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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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