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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财政落实三项措施 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7月以来,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实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强化采购人责任意识。区财政局督促有关单位对照负面清单,从采购执行方面着手,对“分拆项目规避监管”“采购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合同签订履行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管,加大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确保在采购实施过程中,按相关规定、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采购。

  二是切实完善内控管理,着眼形成长效机制。将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充分发挥“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监督作用。通过完善单位内控制度、落实好重大采购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逐步实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防控廉政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目标,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三是加强项目履约验收管理,确保项目有效落地。区财政局明确要求采购人应当与供应商协商约定履约验收权利责任的主体,利用好专家和第三方机构,按约定做好履约验收工作。下一步将加大对项目采购履约验收相关工作的监督力度,特别是针对由于客观原因未完成履约验收的项目,继续监督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项目的后续事项,按协商结果落实项目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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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3日